【明報專訊】中科環保電力(0351)前主席「Ba叔」陳達志,串謀另一前主席韓明光(圖)等3名高層挪用公司7200萬元。3人早前被裁定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等罪成,惟韓明光仍聲言遭以特赦證人身分作供的「Ba叔」誣害,法官昨直指他無悔意,判囚6年。
韓明光:遭Ba叔誣害
被告韓明光(43歲)、鄒浩東(50歲)及女被告賴麗芹(40歲)的親友昨亦有到庭聽取判刑,坐滿公眾席。3人一直低頭及目無表情,韓及鄒離開時向親友揮手道別,鄒更向親友飛吻。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出,韓於背景報告否認曾盜竊及製造虛假交易,又稱遭「Ba叔」誣害。鄒則否認曾建議偷錢,直言以其會計師的專業經驗,沒可能作出不道德行為。賴指犯事只為助1990年代相識的韓解決生意困難,以為他富有,並不會詐騙或利用她。
另2人同判囚 Ba叔刑期最輕
法官指案件涉及動用數百萬元,對公司投資者及股東有潛在風險,另涉利用數間公司落實計劃,又大量偽造會計文件,犯案時期超過1年,屬嚴重詐騙,控罪相信只是冰山一角。法官直言3人全無悔意,韓及鄒更是案件主腦,賴雖未有太多得益,但兩人若沒賴的協助,便不能成功犯案。法官雖然同情被告家人,但指他們犯案時應預料到後果。
法官稱韓及鄒透過努力及聰明,爬上社會階梯:「本是成功的香港故事,但現令人失望……兩人貪得無厭,甘於冒險犯案,以增加財富及社會地位。」另外,韓及鄒在中科年報表誇大流動資產,法官直斥此舉嚴重影響商業誠信,破壞上市公司發年報的目的,須重罰阻嚇。法官認為韓及鄒沒求情因素,判處兩人入獄6年及禁止擔任公司董事10年;又稱賴想法天真,惟考慮她於案中的角色及性質從輕發落,判處入獄45個月,另因她有自殺傾向,須接受精神治療。至於「Ba叔」日前已被判囚3年。
【案件編號﹕DCCC661B/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