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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於立法會舉行會議,討論有關規管入口禽蛋及食物殘餘農藥事宜。當局建議禽蛋須先取得官方衛生證明書,確保適宜供人食用才可進口,但業界代表質疑措施加重負擔,導致走私蛋情况增加。
業界憂反增走私蛋
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入口禽蛋,以及建議規管三百多種農藥於食物中的殘餘含量,今日起諮詢公眾兩個月。
業界代表在會上表示,規定入口禽蛋必須先取得衛生證明,會加重業界負擔,擔心走私蛋的情况會增加。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梁卓偉表示,會做好邊防把關工作,盡量杜絕走私。
據擬訂的食物安全條例,目前對野味、肉類和家禽的進口規管將擴大到進口禽蛋,即禽蛋必須獲得官方衛生證明書,證明適宜供人食用,方可入口。條例草案預計今年年底前提交立法會審議。
擬規管殘餘農藥含量
另外,會上亦討論規管食品中的殘餘農藥問題。當局指目前無特定法例規管殘餘農藥含量,故建議參考國際標準。食環署顧問醫生何玉賢表示,會設兩年寬限期讓業界適應,以及方便本地化驗所提升水平。署方鼓勵業界入口食品時,要求供應商提供書面保證,以便日後發現殘留農藥超標時作免責申辯;他認為新方案不會令業界成本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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