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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兼職打鼓教練聲稱7歲女學生頑皮,伸手入女童褲內揑屁股「懲罰」她,其間觸及其私處,女童其後告知母親揭發事件。教練昨承認非禮罪名,案件押後判刑。
被告劉海倫(26歲)被控於1月19日,在粉嶺帝庭軒一商店房間內非禮女童X。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9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監房。
案情透露,X母於當晚約6時45分,帶女兒到商店房間內,與被告一對一學習打鼓,她則到另一房間學琴。被告站在X身後,伸手入其褲及揑屁股數秒,令她感痛楚。被告其後觸及X的私處,X感驚恐,不停搖晃雙腿,嘗試迫使被告縮手。約1小時後,母親帶X到洗手間,X將事件告知,母親其後便質問被告並報警。
觸及女童私處 母質問報警
被告警誡下否認非禮,指「我無,我只係搖擺鼓槌,唔小心打到佢」,惟被告後來承認因X不專心學習,又以鼓槌打他,遂「懲罰」她,但不小心觸及其私處,他對此感後悔。X被帶往醫院檢查,證實大陰唇輕微紅斑、陰道不正常開啟及私處現紅。
【案件編號﹕FLCC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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