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漁護署一名職員遭揭發在當值期間涉嫌擅離職守,組團與其他行山友遊山玩水,未有按編定路線巡邏,又向團友提供樹苗及工具,疑未獲署方批准就在郊野公園範圍內植樹。有立法會議員要求漁護署調查事件,若然屬實應處分有關員工,並盡快檢討。
漁護署表示已展開調查,若發現有人違規,必定會秉公處理。該署強調,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種植植物。團體如欲在郊野公園舉辦植樹活動,必須事先向漁護署申請,惟現時郊野公園大部分範圍已長滿林木或其他植物,不易物色適合大規模植樹的地點。
植樹疑未獲署方批准
有市民向本報投訴,指一名漁護署朱姓職員涉擅離職守。朱某現於大嶼山一管制站當農林助理,日常負責巡邏、植林和撲救山火,90年代末自行成立行山組織「大象行友」,與熱愛大自然的朋友假日行山。據投訴人了解,朱多年來一直向團友提供樹苗及工具,在行山期間植樹,但從未交代樹苗來源,以及植樹活動是否獲署方批准。
駕AM車載團友東涌吃飯
據該名曾參加行山團的團友表示,朱某過去會透過與同僚調假,在假期才組團行山,但去年開始,管制站嚴格執行編更制度,不能隨意調假,遇上當值日安排了行山活動,朱便會先到管制站打卡,然後駕駛巡邏電單車與團友會合,到活動完結便返回管制站交車,若行車里數不足,便會「扯咪」(增加行車里數),「出外兜多兩個圈補數」。
投訴人指出,巡邏電單車的車牌是「AM」字頭,證明是政府車輛,有時朱姓職員更會以其他政府車輛,接載團友到東涌吃晚飯,甚為離譜,但團友從未提出質疑。「其實大家都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但有行山專家帶路,又可植樹,節目豐富,都不會多言。」
任由團友除草挖洞
他舉例說,大象行友最近於5月10日佛誕到大嶼山萬丈布植樹,20多名團友合力把數十棵樹苗搬上山,工具包括鋤頭和鏟,但朱沒詳細解說,任由團友除草挖洞種植樹苗,他質疑是否合適的植樹方法。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王國興議員認為,漁護署職員巡邏郊野公園責任重大,遇到行山被困人士可即時施援手,亦可執法,收阻嚇作用,但新界偏遠地區「山高皇帝遠」,偷懶不易被發覺。他認為署方應檢討,加強管理,例如仿效私營機構,沿巡邏路線增設巡查標記,令巡邏人員必須依照路線而行。
他又指出,公務員不時被揭發蛇王偷懶,呼籲市民舉報,可收全民監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