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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前醫學院長 林兆鑫失德停牌9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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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4日 08:59
2011年07月14日 08:59
新聞類別
健康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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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侵吞私家症診金及港大捐款被判入獄25個月的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服刑11個月後獲提前釋放,昨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聆訊,被裁專業失德,判罰停牌9個月,即時執行。聆訊委員會主席蔡堅表示,今次是根據以往的案例量刑,考慮到林兆鑫以往對業界和社會有貢獻,未來又會到內地參與抗胃癌工作,所以由原本罰停牌12個月減刑至9個月。

侵吞400萬診金捐款 服刑期滿

現年68歲的林兆鑫被揭在2003至06年任職港大醫學院期間,侵吞逾20名瑪麗醫院私家症病人的醫療費用及港大的捐款,涉款約400萬元,於2009年被判入獄25個月,其後透過參與「釋前就業計劃」於去年8月提早出獄。他因為觸犯刑事罪行,昨日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聆訊由5名私家醫生負責。醫學會會長蔡堅暫代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擔任主席,蔡解釋,所有有港大背景的委員都避嫌,不出席審訊。

代表林兆鑫的資深大律師譚允芝稱,林已經服刑完畢,醫委會的責任是提高專業水平,並非要令林接受第二次懲罰。她又指出,林錯在濫權,在處理私家症診金及港大捐款時行政失當,已把款項歸還港大,涉案病人在事件中並無損失,錯誤亦與他擔任醫生之職責無關。

辯方稱,林兆鑫在港大出任醫學院院長期間,曾為醫學院籌得14億元捐款,幫助醫學院發展各項醫學研究,協助港大從世界排名從47位躍升至31位,受學生和病人尊重。09年他判監至去年出獄,至今已無法行醫,他在事件中受到懲罰,也為家庭帶來沉重壓力,要求醫委會不要罰他停牌。

辯方指行政失當 蔡堅不認同

辯方多次提到林兆鑫是國際腸胃科權威,目前在嘉里集團的郭氏基金會工作,在內地推動農村健康,希望林能返內地培訓當地醫生醫治胃潰瘍、胃癌等頑疾,若醫委會罰他停牌,便不能開展工作。

蔡堅判決時表示,醫委會不同意辯方提出林兆鑫的刑事罪行是行政失當,並與其專業職責無關,醫委會認為他的行為破壞與病人之間的誠信,不誠實行為涉及長期計劃,所涉款項巨大,質疑他在秘密交易曝光後,以更多不誠實行為掩蓋真相。

蔡堅說,林兆鑫雖承認控罪,但對他是否真誠感悔意仍有保留,醫委會認同他在醫學研究和社會服務上的貢獻,但案情嚴重,決定停牌12個月,考慮求情因素,未來林又將到國內參與抗胃癌工作,減刑至停牌9個月。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指案件罕見,指未見過如此高級醫生犯這種嚴重罪行,難評論判罰輕重。他指醫療操守和行政誠信對醫生同樣重要,涉案醫生被判即時停牌,相信判決有一定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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