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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孫辦台慶混亂惹調查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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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4日 09:45
2011年07月14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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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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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昨日再傳召無綫高層、直屬於集團總經理李寶安的助理總經理區偉林出庭,揭露因《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拍攝時的各項安排混亂,並惹來贊助商不滿,負責為節目找贊助的無綫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更在公司例會上被當眾質問,氣氛尷尬,事件亦觸發公司高層調查陳永孫。

「開台元老」區偉林昨透露,節目於09年10月30日在澳門錄影,11月2日在公司例會上,無綫高級經理(綜藝及音樂科)陳家揚顯得很不高興,向陳永孫提出很多問題,而且由於拍攝時達不到贊助商新濠天地要求,最終在完成製作後,要再帶歌手古巨基到澳門補拍。

區指陳家揚在會上提出,不明白為何達不到新濠天地的要求,更質問陳永孫﹕「究竟我哋應承咗人哋乜嘢?」區指當時感到節目拍攝不順利,但見陳永孫當時沒有回應。

安排差 「同事說差點瞓街」

節目播出後,區便與李寶安商量,認為要了解在節目拍攝時無綫與新濠天地之間出現的問題及分歧,以及無綫向對方作出的承諾,李遂指派會計部向陳永孫索取合約,但至年底陳仍未交出合約。區亦同時向製作部同事查詢,據同事回覆指拍攝非常不順利,包括交通、船票、酒店等安排混亂,「甚至有同事講笑說差點要瞓街!」新濠天地亦不滿付出贊助費後,得不到應有價值。

至去年初,區見陳仍未交出合約,遂指示秘書向陳索取,出乎區的意料,陳立刻親自將合約帶到區的辦公室。區略略翻閱文件,已發現多個問題,首先是他從來不知道節目涉及兩份合約,而且負責批核預算的他,一直以為公司是收取465萬贊助費,但原來合約上訂明新濠天地付給無綫的是520萬元。

區偉林指合約多問題

區亦發現思潮在兩份協議中涉及的是物流工作如安排交通船票、酒店住宿及膳食等,但總共收取逾120萬元,區指當時他「非常錯愕」,因為若以520萬的贊助費計算,這120萬佔去逾20%;若以465萬元計算,亦佔去逾26%,節目的製作成本只是320萬元,這120萬元佔去了38%,「這根本是匪夷所思,點解咁大筆錢使喺物流度?」

物流數佔成本38%

另一方面,區指無綫開台43年,先後在世界各地做過大大小小的節目,所有的物流工作全是內部自己打理,不明白為何要給另一間公司做。

區看罷合約後只是影印了合約副本,沒有跟陳詳談,陳亦沒有解釋。事後他跟李寶安商討後,決定展開內部審查。

【案件編號﹕DCCC1214/10】

明報記者 黃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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