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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再輸一仗 老虎亞洲可在港買賣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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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5日 05:59
2011年07月15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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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打老虎再輸一仗,高院昨日駁回證監會禁止對冲基金Tiger Asia(老虎亞洲)在港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申請。

官指未有裁決前 無理據禁止交易

法官夏利士認為,尚未有裁決斷定老虎亞洲違反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無足夠理據禁止老虎亞洲進行交易,故判證監會敗訴,並需要負上堂費。證監會昨日決定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上月底亦因同樣理據,否決了把凍結老虎基金3850萬元的資產歸還給投資者,令證監會吃了敗仗,但證監會當時已表明會上訴。

證監會昨日的聲明指出,即使未有司法機構裁定老虎亞洲進行內幕交易,法院仍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禁止老虎亞洲有關方面買賣香港上市證券及其衍生工具,理據是證監會認為老虎亞洲已違反有關法例或曾牽涉有關的違法行為,或日後有可能牽涉有關違法行為。證監會指出,禁止買賣的命令,並無要求法院要先就有關違法行為作出裁定。

事件源於09年,老虎亞洲涉嫌在建行(0939)及中行(3988)配股期間違反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證監會先後申請強制令,凍結老虎亞洲及其高層共3850萬元的資產,並向法院申請禁止老虎亞洲在港進行任何上市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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