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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前幹事轉撐旅議會自我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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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5日 05:59
2011年07月15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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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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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日是旅遊業運作和規管架構檢討的諮詢最後限期,旅遊業議會今日向政府提交「第五方案」。現為旅議會獨立理事的消委會前總幹事陳黃穗,坦承當年對旅遊業以自律形式規管有保留,但與議會交手並合作多年,認同業界願以公眾利益為先,故贊同保留議會是最好做法,因業界更能洞悉業內的蠱惑招數。

政府早前就規管架構提出4個方案,主要是兩方向,分別是繼續由議會規管旅業,或者由獨立機構或政府部門規管。但旅議會決定提出「第五方案」,並收到逾800份業界支持的信件,今日中午會向政府遞交建議。議會建議將獨立理事由12人增至16人,與業界理事人數一樣,但另有1名政府代表擔任當然副主席,主席之位可由全體理事競逐;對於涉嫌違規的旅行社、領隊及導遊,議會亦願交出審理權,只保留調查權。

掌消委時曾質疑自律規管

昔日以消委會總幹事身分見證議會成立的陳黃穗,4年前退休後加入旅議會成為獨立理事。她憶述,1980年代接連出現旅行社倒閉,故消委會要求政府監督,但政府只願要求旅行社各出2000元成立賠償基金,結果在實施前一天再有一間大型旅行社倒閉,應驗基金根本不夠應付賠償的質疑,政府最終除願意以印花費模式成立賠償基金外,亦建議由議會負責行業自律規管。

陳黃穗說,當年確曾擔心出現自己人管自己人的情况,但自從與議會交手及合作後,她轉變想法,認同議會願考慮公眾利益,亦因此訂立了一些行業指引。她舉例說,當年每逢農曆新年前夕,便有不少旅行社以低價招徠,但生意好時就指不成團,乘機抬價,議會就此要求旅行社在農曆新年間,若不成團必須於出發前2周通知客人,否則退錢之餘更要罰錢。

指業內人士更了解蠱惑招

陳黃穗進一步解釋,議會的獨立理事及透明度近年已有增加,外間不明白議會運作,應想辦法讓公眾更理解。她認同議會向政府提交的「第五方案」,認為業內人士更了解業內的蠱惑招數之餘,將審理旅行社、領隊及導遊違規個案的權力交出,也能回應公眾,「即使(這些審理委員會)以往是由獨立理事當召集人,但外界覺得你仍是旅議會,日後將這抽出,應可釋除疑慮」。

明報記者 張岳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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