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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旅議會提交的方案,雖交出投訴的審理權,但仍保留調查權,「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問題無法解決。陳黃穗今年擔任議會轄下消費者關係委員會召集人,主力處理消費者投訴,她承認為免投訴個案積壓,職員有時會篩選出部分不夠理據的個案,但亦要交她過目,若發現當中尚有調查不足之處,亦會打回頭再調查。
陳黃穗﹕篩走前會過目
她說,旅議會近年要處理較多消費者投訴,平均每個月要開2次會,每次都花上半晝,故有時若職員覺得理據不足的個案,便不會深入討論,但亦要先經她看看再決定。
她表示,以處理少了一個景點的投訴為例,若旅行社指因突變情况而無法前往,委員會不僅會處理投訴,亦會向議會反映,指議會是否應向會員建議,不要將過多行程放在一起。
另一較常見的投訴與簽證有關,不少消費者指旅行社無提醒要有到訪地的簽證,或要有一定有效期,致無法入境等。她說,事後亦會建議旅議會與消委會合作,了解可否在《選擇》月刊中提醒外遊市民,盡量避免爭拗。審理多宗個案以來,她認為本港的旅行社一般都着重商譽,絕少立心欺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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