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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贊助保護工人聽覺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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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19日 05:59
2011年07月1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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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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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立法一年來,首次申請失聰賠償的個案持續上升,較2008年增逾1.6倍。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下稱管理局)指出,業界保護聽覺意識仍然不足,很多工人都不肯佩戴適當的聽覺保護器,局方決定另僻蹊徑,推出中小企聽力保護贊助計劃,提供現金資助,鼓勵僱主選購較寧靜的機器及為僱員提供聽覺保護訓練。

管理局營運總監陳英偉表示,中小企聽力保護贊助計劃將於今年9月推出,計劃初期撥款額介乎20萬至30萬元,每間公司的津貼可由2萬至5萬元不等。

助中小企購較寧靜機器

管理局會與勞工團體及商會合作,屬於補償條例下高嘈音工作的行業均可申請,津貼可用作購買較寧靜的機器以減低和隔離噪音來源、為僱員提供聽覺保護資料及訓練,以及按僱員需要提供適當保護器材等。當局亦會繼續和工會推行免費驗耳計劃,鼓勵工人主動檢查。

管理局主席袁寶榮坦言,當局推廣保護聽覺十幾年,至今仍有很多戶外工作工人因為熱及阻礙溝通,不願配戴保護能力較好的耳罩。他慨嘆業界保護聽覺意識仍然欠佳,當局唯有利用其他途徑保護工人聽覺。

《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去年通過後,2010/11年度接獲349宗首次申請職業性失聰補償(雙耳)個案,較2008/09年的132宗高出1.6倍,而單耳失聰去年才被納入可獲補償範圍,管理局主動聯絡471名早前被拒的單耳失聰申請人作補償,令去年度的賠償額急增至2648萬元,遠較2009/10年度的930萬為高。

首次申請失聰賠償倍增

首次申請的補償的人士,需要在本港從事指定的高嘈音工作最少10年,或從事切割石塊、在建築工地內使用打樁機等4類特別高嘈音的工作最少5年,並須在離開這些工作後的12個月內遞交申請。工人除了可按損失聽力的百分比獲得一筆過的補償外,亦可申請資助購買聽力輔助器具,上限為3.6萬元。如職業性失聰人士繼續從事高噪音工入,3年後可再度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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