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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明學習目的 回港交報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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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0日 05:59
2011年07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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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外界一直關注資助學生參加遊學團,款項是否用得其所。教育評議會主席鄒秉恩認為,學校組織遊學團,事前應做好規劃,包括為旅行制訂明確目標、學習目的等,出發前可先為學生舉辦講座,回港後要求學生提交報告等,避免學生參加遊學團後毫無得着,白白浪費捐款。

倡安排跨學科探究式學習

鄒秉恩舉例指出,若學校有意將內地遊學作為國民教育一部分,可安排學生前往內地中小學生必去景點。以廣州為例,當地小學生必會參觀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廣州中山紀念堂等地方,讓學生透過前往景點參觀,認識國家歷史。另外,他建議學校可利用遊學團的行程,安排學生跨學科學習,讓學生多作探究式學習。

津貼中學議會主席廖亞全亦認為,遊學團最重要是令學生有所得着,「若果只是純粹遊山玩水,學生無所得益,遊學團幾平都無用」。

他估計,日後將有更多旅行社推出更多3000元遊學團,相信屆時學校將有更多選擇,為學生安排合適的境外遊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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