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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送貨員涉透過facebook邀請15歲女網友性交以「化解噩運」,奪去其貞操後拒付2萬元「肉金」,少女其後報警。送貨員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成立,被告還押候判。
被告拒付「肉金」 少女報警
被告鄧紹祥(28歲)沒有案底,讀至中三,昨獲50餘歲的母親到庭支持。他被控於去年10月6日,在大埔明雅苑一單位內與當時15歲7個月的X非法性交。
辯方求情稱,被告任職送貨員,月入7500至8000元。被告父母早於18年前離異,他與父親同住。辯方指被告行為幸未為事主身體造成傷害,亦非違反誠信,案件實為性交易,被告後來才知悉被告不足16歲,請求輕判。
暫委裁判官鄧少雄指X與被告短訊多有金錢及性交意味,其後未獲「肉金」後採取「拖字訣」,並引誘被告外出,其間X的契哥要求付款,反應合理,接納X及契哥為誠實可靠證人。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9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FLCC7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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