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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部iPhone亦須抽稅10%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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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1日 12:47
2011年07月21日 12:47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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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刑法修正案》開宗明義打擊「螞蟻搬家」的水貨客,惟內地自由行旅客愛來港或出國掃貨,新法會否「殺錯良民」?

本報記者昨致電深圳海關查詢,關員強調中港澳旅客入境時,必須按內地法例報關,近年時興的iPhone、iPad及電腦等產品,只要價值超過800元人民幣,而且多於一部,若未能出示內地購物單據,都要課稅10%,否則通報後可由海關暫時保管,待出境時交還。

該關員強調,旅客有義務為物品報關,「主動報關就打稅,不報者被截到則罰款」。他指出,其他奶粉或洗頭水等物品,若能提供合理解釋證明是自用,關員會酌情放行,但頻繁出入境者,「可能多帶兩罐奶粉都要罰」。

有合理解釋會放行

關員解釋,若15天來出入境超過一次,即被視為頻繁出入境,有走私嫌疑,一旦被截獲會罰得較重;另一方面,若一年只出入境兩次,「這類旅客攜帶多支洗頭水,或者十多罐奶粉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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