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積金局正研究,容許供款人因健康、家庭及經濟狀况改變,而提早提取部分累算權益。部分反對聲音指做法違背了實際退休的需要,事實上目前強制性供款的提取限制較大,不單止以上問題,退休後的提款方式亦有待改善。
即使供款人年滿65歲退休之年,只能選擇一筆過提取,而不能如公務員般每月收取穩定的退休金收入。業界人士指出,市民退休後若想定期提取部分供款支持生活,現在應開始自願性供款。
市民普遍較以往長壽,男性及女性退休後的壽命平均長達15年至20年,當退休初期提取的金額愈少,期後每月得到的退休金自然愈多,另外若初期只提取部分強制性供款,餘下的大部分資產可再作投資並滾存,所以退休後一筆過提取資產並不是恰當的做法。不過強制性供款部分受法例所限,目前只能在退休之年一筆過提取,或者延遲提款,不可每月拿取定額的生活費。
強制性供款 提款有限制
為何強積金供款不能每月拿取?駿隆強積金顧問董事總經理蕭美鳳表示,現時香港強積金整體資產規模很小,起動以每月定額提款的年金計劃費用會較高。該起動費用與死亡或然率掛鈎,信託人要計算預備多少資金來支持年金計劃,也須很小心,若港人的壽命愈長,費用便愈高,此不同於公務員退休計劃,因即使公務人員壽命很長,年金的開支增大,政府也會包底。
保守基金 不收權益提取費
目前強制性供款部分不能作部分提取,蕭美鳳指出,自願性供款可以隨時作部分提取,但每年提款次數有限,視乎不同信託人而定。供款人可在計算退休後的生活開支後,包括衣、食、住、行及醫療費用等,預計每月提取資產,另外還有通脹的考慮,供款人常比較退休後的投資回報率要追到通脹,今日預計的2萬元,在每年2%通脹率下,15年以後會增至2.7萬元,故預算退休後的生活開支會隨時間遞增。據景順強積金估計,要維持現有的生活水平,退休人士大概需要退休前每月收入60%至70%。若供款人年屆65歲,只須出示香港身分證或副本,並遞交累算權益申索表格,便可以向受託人要求一次過提取累算權益。當中或會收取權益提取費(Withdrawal Charge),費用通常以提取金額的百分比計算,及直接從權益中扣除,故最終收到的金額或會少於基金單位的價值。現時強積金保守基金不會收取該提取費。
撰文:劉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