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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疏忽致拋出輪椅 「脆骨」女生獲賠72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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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2日 05:59
2011年07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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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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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天生患「脆骨症」的浸大女生,2006年在黃大仙中心乘搭輪椅升降台過橋時,因保安公司職員疏忽,令本身已十分脆弱的「玻璃骨女生」被拋出輪椅致盆骨斷裂,更令她殘留陰影,一年後再次受傷。女生向保安公司索償約652萬元,法官昨日對她表示讚賞,但裁定她只可得到72萬元賠償。

28歲原訴人何嘉賢,出生不久發現患有脆骨症,但意外前她一直可自由活動。她生性活躍,平日會與朋友去沙灘、燒烤、唱卡拉OK等,志願是當社工,法官麥偉德昨於判辭中讚許她面對逆境仍表現樂觀。

2006年2月3日下午,仍就讀副學士的何嘉賢與友人準備由黃大仙中心過橋往龍翔中心時,因負責保安的警衛國際有限公司職員使用輪椅升降台時疏忽,令她從輪椅被拋出跌在地上,事後要留醫數月。何表示,自此常擔心再跌倒,結果同年12月8日在浸大校園內再從輪椅跌倒。

法官裁定首次意外時保安公司須要負責,但第二次意外因詳情不明,因此難以把責任歸咎為因第一次跌倒後心理受影響。法官原裁定何可獲82萬元賠償,但考慮到她本已患有疾病,其行動不便非完全出於意外,因此再扣減當中10萬元。

【案件編號:HCPI3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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