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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大話王重囚58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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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2日 05:59
2011年07月2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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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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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案底纍纍的騙子先後在天水圍下手,先以可安排女兒入讀寄宿學校為藉口,騙取綜援婦逾4萬元,再假扮社工騙得病翁逾6000元檢查費,「大話王」早前在區院承認欺詐等罪,昨被法官指斥行為可恥,判入獄4年10個月。

騙綜援婦病翁近5萬

暫委法官蘇明哲昨判刑時斥責被告李子聰(31歲)行為可恥,利用女事主着緊女兒這點,更無視對方是領綜援的貧窮階層,多次欺騙對方,將她僅餘財產也騙去。另一方面,被告假扮社工騙財,會為真正的社工及志願人士增添工作麻煩,令人懷疑他們的用心。法官認為被告計劃周詳,過往監禁對被告起不了阻嚇作用,考慮後重判他入獄58個月。

被告早前承認欺詐、使用虛假文書等共5罪,被告先於2009年底訛稱協助領取綜援的中年婦,安排其女兒入讀寄宿學校,騙去4萬餘元學費,後來聽聞對方將錢託管到胞姊處,便以假的社署信件指事主未有申報資產,被告再稱可以6萬元為事主「擺平」事件。

去年8月,被告在屯門醫院向64歲病翁指可安排他到醫院接受身體檢查,騙取對方逾6000元。

【案件編號﹕DCCC 61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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