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規管一手樓銷售的法案,多名議員要求政府另設獨立法定機構負責執法。不過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表示,目前構思中的執法機構,將隸屬於運房局,這可令政府較容易調撥資源,亦是最快可推行法例的方法,但她不排除長遠會另設法定機構執法。
先隸屬運房局 可較快落實
鄭汝樺回應議員詢問時表示,若另設法定機構,涉及法例修改,需時較長,認為現階段執法機構若設於運房局轄下,是較好及簡易的方法。她稱,執法機構在未來運作一段時間、累積經驗後,不排除會另設法定機構執法,「由未有法例至有法例及有全新執法機構,社會都需要一段時間適應」。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栢志高補充,有關執法機構將會由不同專家,包括調查人員、測量師等跨界別所組成,有權自主調查懷疑個案,警方亦可轉介個案,相信不會與目前執法部門重疊。他說,由於未來發展商須於臨約成交後24小時內,公開買賣資料,當局擬成立一手樓售賣資料數據庫,作為「一站式平台」,方便市民查閱行情。
擬成立一手樓售賣資料庫
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指出,目前地產商發展新樓盤,一般會另設「空殼公司」,即子公司負責,完成後就解散。他擔心,即使未來母公司教唆子公司在推銷新樓作虛假陳述,法例亦不能制裁母公司。鄭汝樺表示,當局已與律政司商討,制訂法律條文時,範圍已較闊,只要有充分舉證,不止是子公司,負責教唆的母公司高層亦須負上刑責,相信可加強阻嚇。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