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上周五就區議會選舉「種票風波」,大舉拘捕22名虛報居於旺角同一單位的已投票選民,首批6名不同姓氏的被告昨日提堂時,被揭報稱原本來自九龍城、油尖旺及元朗3個選區;其中一名女被告,無獨有偶與廉署昨日起訴的同案男被告均是小販。6人昨獲准保釋。
多1小販被起訴 今應訊
此外,廉署昨日起訴另一名報稱小販的被告黃家康(29歲),他同被控虛報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為住址,今晨將被帶往九龍城法院應訊。另外,警方表示現正調查36宗有關選舉種票事件。
昨日提堂的3男3女被告,分別為何振輝(45歲,電影放映員)與妻子陳美斯(38歲,經理)、劉靜琪(39歲,自僱人士)、黃家健(34歲,廚師)、李海琪(21歲,接待員),以及馮嘉麟(34歲,電氣技工),昨晨由廉署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
控罪指他們在今年油尖旺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中舞弊,虛報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一單位為住址。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亦申報屬於該選區。
眾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提堂,等候廉署調查和徵詢法律意見,各被告獲准以1萬至2萬元保釋。
旺角單位住戶指6人非住客
6名被告昨在庭上神情尚算平靜,其中陳美斯看來較憔悴,眼鼻通紅;6人中唯一有案底的黃家健則「眈天望地」,表情略帶輕佻。他們應訊後各自離去,其中何振輝和妻子陳美斯一同乘的士離開。眾被告步出法院時均被記者追訪,一度發生推撞,場面混亂。
控方指另有5人登記同住址
控方透露,涉案旺角煙廠街華新大廈單位住戶2007年起居於該址,不認識各被告,亦確認他們並非住客。控方又指出,另有5人在區選中登記該單位為住址,實際並非住客,換言之,不計昨日新落案者,至少共11人涉在該地址種票。
本報昨日前往被告劉靜琪報稱位於荔枝角道勝興樓的住址,該處為一間天台屋,應門者自稱是劉女同居吳姓男友的父親。吳父稱劉在旺角女人街擺賣,兒子則在女人街搭建排檔,二人因而相識。
記者另到訪旺角煙廠街單位找蕭姓和吳姓業主,但沒有人應門。法庭資料顯示,二人分別於2008和09年,因小販阻街被法庭票控。
【案件編號﹕KCCC46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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