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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執業大律師馬浩輝於去年5月,在坪洲偷竊女村民胸圍,早前在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罰款。馬不服定罪,上訴被駁回,馬再接再厲,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再被拒絕,正式為案件寫上句號。馬浩輝昨有到庭旁聽,其後戴上口罩離開。
馬浩輝曾任職記者及大專院校講師,案發時是執業大律師,他於事發後已主動申請撤銷大律師執業資格。案情指去年5月,馬浩輝在坪洲偷取女村民的一個價值360元的白底紅邊胸圍;其後另一女村民在附近垃圾桶發現馬的銀包,遂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FAMC4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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