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計劃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讓病人在自願授權下,將其全套醫療紀錄供其他醫生查閱,包括愛滋病、性病等敏感資料;因電子病歷觸及私隱問題,每次查閱病人都會收到電話短訊,以助監察,政府更建議新訂法例規管病歷私隱,醫生或任何人非法取用病人資料會觸犯刑事罪行。政府會諮詢公眾兩個月,期望在2014年上半年完成立法程序,下半年啟用系統。
社協促敏感資料加密處理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關注是否一開始便讓醫生知道病人所有病歷,包括敏感資料如性病、愛滋病、精神病等。他認為敏感資料應作加密處理,若屬一般的治療,醫生未必需要知道敏感資料,若需要介入治療,相關的醫生應再詢問病人。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日於記者會上說,計劃在2013至14年度建立電子健康紀錄互通平台,連接所有公立醫院、私家醫院及參與計劃的私人診所,藉此加強不同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相互配合,減省重複的程序,使病人獲得更適時的治療及診斷。
他強調,病人的參與屬自願性質,醫院和醫生須獲得病人授權,並在「病人正接受其護理」及「有需要知道」的原則下,才可閱覽和上載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不過,基於治療上的需要,醫生可以查閱病人全套醫療紀錄,包括敏感資料如性行為、性傾向、愛滋病、肝炎帶菌者等醫療紀錄。
公私醫院互通 病人自願參與
周指出,2009年當局啟動病歷互通研究,負責的工作委員會、醫護界代表和病人組織代表曾反覆討論此問題,認為若將病人部分資料隱瞞,甲醫生取得病人部分病歷,乙醫生又取得另外一些病歷,這對醫生診治療病人時並不足夠,同時亦會增加治療難處及達不到預期效果。大部分醫生不願意在不知情的情况為病人治病。
周一嶽說,醫療資料屬個人資料且需要保密,但現時的私隱條例只針對個人私隱是不足夠,政府會建議新增法例,專門處理有關電子病歷的私隱問題,非法取用病人資料者會觸犯刑事罪行。
食物及衛生局屬下的電子健康紀錄統籌處長謝小華說,保安系統不容許醫生無限量下載病人的資料,只容許醫生下載病人藥物敏感資料和病人身分等資料。當病人的紀錄被人打開,病人會透過手機即時收到短訊,若病人發覺有醫生經常無端查閱其紀錄,可向該醫生查詢,而負責管查的機構亦可以追問該醫生為何這樣做。若有醫生大量下載大量病人藥物敏感的資料,中央會收到警示並會追查因由。
但彭鴻昌憂慮,法例雖可保障病人私隱,但實際上試過有病人到急症室求診,由於病歷紀錄病人有精神病和濫藥,醫生認定病人的症狀是由精神病或濫藥引致,因而影響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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