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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安:醫生未報 醫生:病人沒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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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3日 21:35
2011年12月1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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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仁安醫院發生取卵手術後要切除卵巢事故,在一天內出現兩個版本,仁安醫院否認衛生署指其延報的指控,強調病人的主診醫生龍炳樑在通報醫院上「犯了相當嚴重的過失」,院方實不知情;但以「私人理由」辭去仁安醫院生殖中心總監的龍炳樑則指出,女病人家屬只曾在8月底透過電話要求提供病歷資料,以便於屯門醫院做卵巢手術,反問單憑一個家屬電話如何作通報。


龍炳樑昨晚接受本報訪問時稱,8月為病人施行取卵手術順利並無問題,但兩日後病人出現不適,他曾籲她回仁安跟進治療,但她選擇到屯門醫院。其後,病人家屬再致電他,指她要在屯門醫院做卵巢手術,要求病歷資料,「我只是盡量合作,希望病人治理不會延誤」。他不覺得病人要投訴他,病人手術後亦無再找他跟進,屯門醫院亦無將病人病况向他提供任何報告。


仁安:犯嚴重過失 將追究

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昨晨稱,衛生署初步調查後,得悉事主手術後曾向屯門醫院求診,當時已通知仁安,相信院方在4個月前、即8月已知情,故認為對方延遲通報。他又指出,因涉及隱報資料,故決定公布醫院名字,認為做法恰當,並促仁安盡快向衛生署提交報告。


不過,仁安醫院昨午則召開記者會,院長李繼堯反駁周一嶽的指控,強調「仁安醫院絕無,從前亦沒試過推卸責任,諉過他人,或隱瞞事故」,認為局長未掌握全部事實,又質疑衛生署在未有充足事實便公開事件的做法。李繼堯指出,病人於本月一日向院方投訴龍炳樑,院方翌日隨即聯絡龍,但在海外開會的龍於12月5日始返港,並於6日交出病人的詳細醫療報告,院方至上周五即12月9日始正式和女病人會面,並於同日向衛生署通報(詳見事件簿)。他續稱,龍曾建議她到仁安檢查,最終事主選擇到屯門醫院求診,其間龍一直無上報院方,「犯了相當嚴重的過失」,院方會追究其責任。


龍炳樑是仁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總監。但院方昨日與他劃清界線,強調龍為訪院(掛單)醫生,重申事主是投訴醫生而非醫院,院方角色只是替病人調查事件。院方會成立獨立小組調查事件,調查方向包括統計龍與同儕做取卵手術後出現併發問題的比例,如查明龍有缺失,或不准他在仁安行醫。他又證實龍已於9月以私人理由辭生殖醫學中心總監一職,但與事件無關。


醫生:只收家屬電話怎通報?

對於仁安指摘他隱瞞院方,龍炳樑解釋,他只接過病人家屬一次電話,得悉病人有併發問題要切卵巢,但無任何文件確實原因,他自當天在取卵手術後至今仍未直接見過病人,「我怎能憑一個家屬電話,便去呈報呢?」他認為,今次事件弄得如此複雜,衛生署指仁安遲報,仁安又指他隱瞞,反映現通報機制有問題,「若要求醫生收到家屬電話說有事,無文件確實已要報,我去報絕對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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