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去年因司機駕車時使用手機引致的意外,令逾3000人死亡,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建議全面禁止駕車時使用手機,即是使用免提通話或用手機收發短訊、電郵亦屬違法,建議引起免提裝置生產商不滿。香港運輸署則認為本港毋須作類似修例,因現時交通法例已可打擊相關的危及道路安全行為。
運輸署指現時司機駕駛時若手持流動通訊裝備,不論是通話、發短信或電郵,都屬違法,可被罰款2000元(見另稿)。警方近年平均每天檢控逾90名駕車時用手機的司機;2009年至今共有4宗交通意外與駕駛者行車時用手機有關,共釀成6人傷亡。
港每天控逾90司機用手機
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經10年調查,本周二一致通過,建議在全國禁止駕車時用手機和電子遊戲機等,即駕車時無論是用免提打電話,用手機收發短訊、郵件、上網或玩遊戲一律禁止。只有遇緊急情况或使用GPS衛星導航系統才可獲轄免。
委員會指出,因駕駛者分心引致的車禍持續增加,去年8月5日密蘇里州發生的2死38傷連環車禍,肇禍19歲貨車司機在意外前11分鐘內連續收發了11條短訊。去年全美公路意外導致32,885人死亡,其中3092人(9.4%)死於駕車時使用電子設備、吃東西等導致分心而引發的事故。政府調查則顯示,該國街道去年在任何時刻都有約1%駕駛者正在傳簡訊、收電郵、上網等,比例較前年急增50%。
委員會的建議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將對美國國會和各州地方議會出台法案有重大影響。目前全美50州中,有35個州和首都華盛頓禁止開車發短訊,但禁止開車時手持電話通話的只有約10州。
立會通過修例 毒駕可囚3年
另外,本港立法會昨三讀通過修例,打擊毒後及藥後駕駛,對6種指明毒品即海洛英、 K仔、冰、大麻、可卡因和搖頭丸,採取零容忍,司機體內若被驗出有關毒品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最快明年首季生效。初犯司機最少罰停牌5年,再犯停牌不少於10年,法庭亦可因應情况判終身停牌。
但法例亦訂明若司機因病吃藥,只要是按醫生或藥物標籤指示服用便可作為免責辯護。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表示,今年藥駕及毒駕的數字比2009年上升4倍有多,今次修訂會起到很大阻嚇作用。鄭又稱,修例亦已賦權警方向司機進行藥物測試,現時並已有製造商提供口腔測試的樣板,若符合標準,希望可於半年內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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