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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召妓 不付款又偷iPhone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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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5日 21:35
2011年12月15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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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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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歲少年覬覦鳳姐的iPhone 4,遂假扮顧客上門召妓偷取,詎料身無分文少年卻「假戲真做」,召完「霸王雞」再偷去鳳姐iPhone後欲逃之夭夭,卻被鳳姐「斷正」。他昨承認一項串謀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候懲。


被告顏俊,以及當日負責在大廈地下「睇水」、同為16歲的另一被告賀超毅,兩人曾是同學,顏在中二時已輟學。顏昨在庭上堅持「所有嘢都係我做」,企圖全攬控罪。顏承認於上月18日,在銅鑼灣鳳鳴大廈一單位內,串謀偷去33歲鳳姐的16GB iPhone,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該鳳姐的服務。賀則否認一項串謀盜竊罪,押後至明年3月8日開審。


鳳姐致電號碼 揭發被告褲袋有聲

事發當日,顏、賀兩人在街上遇到正在使用iPhone的鳳姐事主,即計劃偷電話。顏遂假扮顧客到訪鳳姐單位,並同意付500元與鳳姐性交。鳳姐完事後淋浴,卻發現其iPhone不翼而飛,遂立即取出另一電話打給自己,終發現顏的褲袋有「震機」聲音,她即尋回電話。


顏見勢色不對欲離開,鳳姐即阻止他,並要求顏付服務費;詎料對方表示自己身無分文,鳳姐遂報警處理。警誡下顏亦承認欲偷電話。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年僅16歲,人生尚有漫漫長路;現時任職售貨員的他,需照顧70歲老父及母親及照顧家人。被告最近欲重返校園重讀中二,並獲校方批准,故希望能予以輕判。


裁判官決定先索閱感化官報告,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判刑。


【案件編號:ESCC5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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