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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印通告提醒熄匙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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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6日 21:35
2011年12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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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停車熄匙法例討論多年終於實施,有連鎖餐廳為免司機因停車逾3分鐘未有熄匙被罰款320元,向司機印製通告,並放在當眼位置,提醒他們要遵守法例。司機卓先生指出,現時停車後會自行計時,在3分鐘之內關掉引擊,「一停車就立即熄匙會容易傷摩打,所以會停一停,等部車休息一會才熄匙,時間就靠自己計」。他不擔心會觸犯法例,亦同意熄匙有助保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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