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自轟台商兇器 疑「閹槍」改裝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1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16日 08:35
2011年12月16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經營傘業的「槍癡」台商程達,據悉年多前生意陷困患上情緒病,前日在火炭黃竹街辦公室內自轟身亡。警方調查後,證實死者自殺用的「第二代Glock 17」手槍(俗稱G17),原是失去發射功能的「閹槍」,疑被人改裝「還魂」,變成具殺傷力的凶器。重案組探員昨重臨案發現場調查,逗留約4小時後收隊離去,公司職員則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香港射手聯會會長黎永權指出,死者所持有的「第二代Glock 17」屬半自動手槍,即市民俗稱的「曲尺」,是由滑架、槍管及槍架3部分組成,若要進行徹底「閹槍手術」,最重要是將滑架與槍管內緊扣的凹凸坑槽磨平,其次是拆除槍內撞針及彈弓,並將槍管橫切劏開或塞鋼,並要將板機組件破壞,手槍功能才能完全廢掉。


閹槍失發射能力

本港在1999年前,市民只要遞交閹槍證明文件申請「閹槍紙」,便能擁有閹槍而毋須交警方檢驗。此外,若在閹槍過程中「出蠱惑」,主要是未磨平凹凸坑槽,其他配件則可從外國補購,這樣手槍便可「借屍還魂」。現時警方負責年檢閹槍的前線人員,槍械知識有限及查驗過程粗疏,以致閹槍具殺傷力也能「過關」。


或槍會射擊時帶走子彈

子彈來源方面,黎永權指死者可能隨其他槍會進行射擊時,暗中把子彈藏起帶走。由於練靶場管理人員無權搜身,只能口頭說明偷藏子彈屬違法行為,但不排除有會員不自律取走。


前日清晨約6時,在火炭黃竹街經營雨傘貿易生意的52歲台商程遠,疑因生意失敗加上情緒病困擾下,在公司辦公室留下多封遺書後,以手槍自轟右太陽穴身亡。


警員在場檢走共6支槍、數支電槍及約20發子彈,事件揭發有人涉嫌違法將「閹槍」改裝成真槍,案件暫列作「自殺」及「無牌藏有槍及彈藥」處理。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