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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震霆無份管理遺產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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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1日 08:35
2011年12月21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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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霍震霆、震寰和震宇3兄弟中,大哥霍震霆因在體育界和立法會都擔當角色,曝光較多,較為社會熟悉,但今次爭產案揭露原來霍震霆在家族生意中,角色較兩名弟弟小,霍英東生前委任遺產執行人,霍震霆亦無份,反由兩名弟弟出任。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霍震霆在「霍興業堂」的1000股股份,少於震寰和震宇的1217股和1216股(霍興業堂總發行股數為5400股)。


生意股份少過兩弟

記者昨日致電霍震霆查詢訴訟一事,霍震霆說「no comment」(不予置評)後掛線。本身為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霍震霆,繼承父親在體育界的影響力,目前為港協暨奧委會會長、國際奧委會委員,亦是2009年東亞運香港籌委會主席。


霍震寰和震宇則明顯活躍於商界。霍震寰是霍興業堂和另一家霍家企業、有榮有限公司的董事總經理,他於2005年出任中華總商會會長一職,08年當選全國人大。他在05年接受訪問時表示,3兄弟「分工接棒」、「分工合作」,「不要說誰是(父親)接班人」,不過,今次案件中,他被指有意獨佔霍英東遺產話事權。


至於霍震宇,過去較少曝光。早在2000年,霍震宇曾透過公司「新紀元」購入恒豐金(870)三成權益,共同發展電子貿易系統,恒豐金股價當時一度勁升,但短短兩年恒豐金主席林世榮就回購其股權。另外,霍震宇亦有份參與父親開發南沙港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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