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東方報業集團向亞洲週刊有限公司興訟,索取網上留言網民的個人資料,包括互聯網絡地址,以向留言的網民追究誹謗責任。亞洲週刊將會提出抗辯,尋求法院指引。
3名原訴分別為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及馬澄坤,他們入禀高院,指《亞洲週刊》的網上討論區有一名稱為「轉載」的網民,於2006年10月12日在討論區留言,內容涉及誹謗,要求高院下令被告一方交出該名網民的互聯網絡地址。
【案件編號:HCMP2618/11】
3名原訴分別為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及馬澄坤,他們入禀高院,指《亞洲週刊》的網上討論區有一名稱為「轉載」的網民,於2006年10月12日在討論區留言,內容涉及誹謗,要求高院下令被告一方交出該名網民的互聯網絡地址。
【案件編號:HCMP2618/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