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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結婚集團被搗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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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2日 21:35
2011年12月22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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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入境處於周一起採取行動,成功瓦解以港人為骨幹的假結婚集團,並拘捕19人。此集團過去兩至三年間合共處理180多宗懷疑結婚個案,涉及超過70名港人,當中有90後港人疑為掙快錢,不惜出賣身分與內地人假結婚,以收取5000至1萬港元的報酬;亦有內地人對假結婚對象有要求,如列出「處男要處女」。


拘17男2女 皆為港人

入境處於周一起連續兩日展開名為「閃刺」的行動,成功瓦解假結婚集團。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酷刑聲請審理)梁國雄表示,過往入境處都是收到投訴後展開調查,而今次則是首次主動出擊, 行動共搜查了63個目標地點,共拘捕17男2女,包括兩名骨幹成員,全部為香港居民。被捕者介乎23至65歲,兩名骨幹成員則為50至60


檢大批證件 料抵押取報酬

行動中,入境處在一骨幹成員家中搜獲大批假結婚港人的身分證副本,當中有1990和91出生者,懷疑有90後年輕人為掙快錢而與人假結婚。另外,又搜獲內地人對假結婚對象要求的字條,如「處男要處女」、「能生仔」等,以及電腦、記事簿和刊登廣告收據。


入境處多月前已留意到報章徵婚廣告,覺得可疑並以電腦分析人物關係,再鎖定目標人物而破獲此集團。調查發現,有涉嫌假結婚人士曾隱瞞本港以外的結婚紀錄,又有人於短期內遞交多於一次擬結婚通知書,在註冊「假結婚」當日只有新人雙方及證婚人共4人出席,有別於一般人結婚時有親友到場。


首席入境處事務主任(執法)黃然生指出,該集團犯案手法仔細,如在廣告招攬假結婚港人後,會要求他們放下身分證明文件作「抵押」,才會付首期酬金,直至成功為內地人尋找「另一半」,完成假結婚手續後才付餘額。該集團向內地人徵收高達4萬元費用,當中5000至1萬元給假結婚港人作酬勞,按180多宗疑似假結婚個案計算,涉及金額高達720萬元。


入境處:作虛假申述可囚14年

根據法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協助或教唆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最高罰款為15萬元及入獄14年;任何人士為促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證明書,明知而故意作虛假誓言或虛假聲明亦屬違法,最高可判監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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