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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投資公司董事涉以「改電腦文件」為藉口,四度叫年輕女下屬到其電腦前,他藉機從後熊抱和揑下屬臀部,又聲稱替她除去衣服線頭,乘機摸手和腰;女下屬指因為被拖欠薪金而啞忍,待取回欠薪後離職才報警。董事被控4項非禮罪昨受審。
事主追欠薪離職後方報警
被告吳景浩(46歲)被控於2009年6月19日、去年2月12日、19日和9月24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一單位非禮陳姓女事主(24歲)。事主由男友陪同到庭,她以柔弱聲線作供,說至激動處時痛哭。
她供稱,2008年9月入職,被告每月數次要求事主到其工作枱打文件,又以「好少字、好快打完」為由,拒絕以電郵把文件發給她。首次案發日下午,事主到被告電腦前打文件,被告突從後兩手攬其腰部,頭部挨近其背。事主直言「好驚,畀唔到任何反應」,5分鐘後被告放手,她衝入廁所痛哭。被告查問「乜事」,她拂袖而去。
其後兩次,被告又趁事主打文件時拉高其T恤,她叫「唔好」,但被告再摸其臀部。另一次,被告指事主「件衫有啲線頭」,其間摸其手和腰數分鐘。
事主至今年2月,當公司向她繳清6.3萬元欠薪後,她月底立即辭職,之後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4653/11】
事主追欠薪離職後方報警
被告吳景浩(46歲)被控於2009年6月19日、去年2月12日、19日和9月24日,在旺角新世紀廣場一單位非禮陳姓女事主(24歲)。事主由男友陪同到庭,她以柔弱聲線作供,說至激動處時痛哭。
她供稱,2008年9月入職,被告每月數次要求事主到其工作枱打文件,又以「好少字、好快打完」為由,拒絕以電郵把文件發給她。首次案發日下午,事主到被告電腦前打文件,被告突從後兩手攬其腰部,頭部挨近其背。事主直言「好驚,畀唔到任何反應」,5分鐘後被告放手,她衝入廁所痛哭。被告查問「乜事」,她拂袖而去。
其後兩次,被告又趁事主打文件時拉高其T恤,她叫「唔好」,但被告再摸其臀部。另一次,被告指事主「件衫有啲線頭」,其間摸其手和腰數分鐘。
事主至今年2月,當公司向她繳清6.3萬元欠薪後,她月底立即辭職,之後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46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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