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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赴死 女生殺友自首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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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4日 08:35
2011年12月24日 08: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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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北京兩名懷疑有同性戀傾向的女大學同學相約一同了結生命,但其中一人把另一人殺死後,卻未有如約自殺,而是選擇報警自首,並向外界宣稱自己實現了死者的夙願,又說自己會透過死刑陪同學死去,最後被判終身監禁。


《新京報》報道,21歲的段曉宇和同班同學趙×都是北京科技大學的女大學生,2008年同時入學。據趙×的室友介紹,兩人都屬於性格開朗隨和、樂於助人、愛玩的人,由於性格接近,兩人關係很好。去年1月1日晚,兩人在一間酒吧一同觀看演出後,到了海淀區一間7天連鎖酒店預訂的房間。次日凌晨,段某按照計劃拿瑞士軍刀向當時年僅19歲的趙×頸部連刺數刀,造成趙×急性失血休克死亡。段隨後致電報警自首。


訂酒店房 刀刺頸失血亡

段事後供述,兩人在交往過程中都產生了厭世情緒,覺得「活着沒希望,死了才能解脫」,交往期間,兩人曾多次談到自殺的話題,趙×說希望被喜歡的人殺死。段說,「那我殺了你吧」。而趙×的反應竟是要感謝她一輩子。兩人隨後便商量實施細節,時間就定在1月1日晚看完演出過後,地點就在預訂的酒店房間內。兩人多次討論死亡的細節,計劃由段先把趙×殺害,其後再自殺。


從未想自殺 「面對死者家人」

段說,其實在兩人商量行動的過程中,她也從未真想自殺,而是想在殺死趙之後向警察自首,同時面對趙的家人,承擔自己的責任,在被判死刑時才隨趙而去。她在自首時也對警方聲稱,「同學想死,我只是完成同學的心願」,而自己也想快點死。庭審過程中,段曉宇對起訴書指控的罪狀均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賠償原告人經濟損失。


案件日前審判。鑑於段曉宇事後自首,並積極賠償死者經濟損失,雖然法院認定她其犯下故意殺人罪,但認為應該從輕處罰,所以僅對她判處終身監禁,同時賠償趙×父母59萬多元人民幣。段曉宇家人在判決前已交付賠償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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