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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分證為受助人申綜援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5日 08:35
2011年12月25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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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批任職社署的社工因工作需要,為部分領綜援人士登記為「受委人」,過程中需要以個人身分證號碼登記,部分社工認為做法侵犯他們的個人資料,今年4月透過工會向私隱專員投訴,惟公署至今仍未交代調查進度。工會質疑公署為社署開脫,有拖慢進度之嫌。


社署社工工會指出,截至今年11月底,社署署長委任受委人的綜援個案共有27,608宗,其中社署社工擔任受委人個案共有2819宗,涉及793名職員。


近800社工為綜援者登記代領

根據目前綜援制度,申請人若未滿18歲又沒有法定監護人,或申請人年滿18歲,但經醫生證明身體狀况不適宜親自申請,又沒有親友擔任受委人,便會由社署社工出任代領綜援。部分社署社工不滿要使用個人身分證號碼作申請人,今年4月投訴。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主席梁建雄表示,4月至今公署既無要求任何員工提供進一步資料,亦無交代進度。他曾多次向公署查詢,但對方只表示檔案正在處理,無法承諾何時完成,「查什麼可以8個月都說不出有錯或無錯?」他認為,社署做法涉及員工私隱,公署應盡快完成調查,並適時提出相關指引予社署。


私隱署:正跟進 非無進度

公署發言人未有回應調查進度,只表示仍在跟進個案。發言人解釋,由於個案涉及社署一般做法,而非針對某員工,故未有要求個別員工提供補充資料。發言人表示,公署已在審查的各階段獲得社署提供詳盡資料,現正分析,強調個案不是「毫無進度」。據了解,社署最近已經作出改良,所有打印紀錄,受委人身分證號碼會被隱去,但電腦紀錄保留完整身分證號碼,其他社工翻查時仍會看見同事的個人資料。


社署:其他證明非獨一較難用

社署回應指出,該署曾研究以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如政府僱員證、部門職員證號碼,取代身分證號碼登記,但由於其他證件並非獨一無二的身分識辨號碼,政府僱員身分證及部門職員證記錄需在員工換證或離職後銷毁,若發現有錯發或不當處理受助人援助金情况,將無法核實受委人身分及跟進。社署發言人強調會繼續與員工保持溝通,亦已就有關問題接獲公署查詢及回覆,正等候公署進一步意見。


明報記者 袁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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