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環署不入禁區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6日 08:35
2011年12月26日 08: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停車熄匙法例本月15日生效,機場管理局表示,由於環保署不會在禁區內執法,規管停機坪內車輛熄匙工作,便由局方自行負責。即使在零排放的逾200部電動車,局方亦鼓勵司機培養良好習慣,同樣停車熄匙。


禁區設4電動車充電站

機管局表示,現時不少航空公司亦有所屬的機場禁區車和地勤設備。局方規定,所有新登記車輛必須為環保設備,如電動車、混合電動車、液化石油氣車或歐盟四型車輛等,排放量亦需符合運輸署所規定標準。自從停車熄匙法例生效後,局方更派員自行「執法」,勸喻禁區內車輛在3分鐘之內停車熄匙,避免排放太多廢氣。


而為鼓勵更多航空公司的車輛轉用電動車,局方已在機場禁區內設置4個充電站,目前有超過200部不同公司的電動車及地勤設備在機場運作,數目較2009年上升18%。另有4個充電站設在機場4號停車場,供駕駛電動車的市民免費充電。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