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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酒精禁售難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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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27日 08:35
2011年12月27日 08:35
新聞類別
健康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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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衛生署早前公布的《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訂出策略,包括研究是否需要建議當局,在飲酒場所以外也限制不准售賣酒精飲品給18歲以下青少年,學者認為此舉雖然「應該做」,但未必最有效,因為即使有法例當局亦少會執法,一如現時未夠18歲也買到香煙。


衛生署的飲酒與健康工作小組訂下17項具體控酒工作,明年會推行的措施包括針對不同群組制訂「飲酒忠告」,港大公共衛生學院院長林大慶說,制訂「忠告」必須小心,歐美國家早年訂下「飲酒指引」呼籲公眾飲酒不應超過某定量,結果酒商將之變成「適當飲酒量」,以推廣酒精飲品。


至於進一步禁止未滿18歲者在市面購買酒精飲品,林大慶不諱言﹕「這是應該做的,但執法上有困難。執法部門不想未滿18歲青少年放蛇,但不放蛇又難證明有人賣酒給青少年……加上青少年反叛,鍾意犯禁忌,愈禁便愈要挑戰。」


現時本港並沒有全面統計資料分析飲酒帶來的社會和家庭暴力問題,社署來年會研究在有關虐待配偶、虐兒和性暴力呈報表格內加入飲酒問題。警方亦考慮在社會暴力個案呈報加入飲酒問題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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