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今年2月22日被帶走,公安給他一張「監視居住決定書」,稱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從3月1日起在番禺太石培訓中心監視居住。3月2日,公安押他回家搜查,他將決定書藏在家中角落,妻子汪燕芳次日見到才知他被監視居住。至8月2日,警方宣布撤銷案件,將他送返湖北荊州家中,妻子接到他的電話才知。唐本月曾到陸豐烏坎村,18日返回廣州後,與妻子一起被帶到廣州郊區「旅遊」,與外間失去聯絡10日,至昨日下午回家。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