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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打工仔超時工作普遍,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調查便發現,85%受訪銀行業僱員要超時工作,當中四成人每日工作12小時。94%受訪者表示,受僱銀行有加班費,但只有5%人能順利領取,其餘均沒現金5%。有前僱員擬透過法律途徑追討逾2萬元加班費,希望討回公道。
律師﹕或違僱傭條例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昨出席活動時表示,期望銀行遵守合約精神,又呼籲員工如遇不公平對待,可向勞工處求助。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副會長王吉顯律師認為,加班費屬僱員薪津,銀行拖欠加班費可能涉及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違反僱傭條例。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上月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300名銀行員工,85%受訪者表示要超時工作,平均每日2.5小時,當中四成人每日工作長達12小時。
調查發現,94%受訪者表示現職銀行設有加班費制度,但只有5%可直接取回加班費,15%以補假代替,餘下31%表明不批,19%表示不敢申領,30%表示要由主管批准才可領取。
前僱員擬入稟追討2.6萬
Y先生在本港一間銀行任職4年,數月前離職,他表示最初擬申領加班費,但同事表示主管不會批准,因此從未申領。他自行記下加班時數,離職前向人事部提出,任職該公司期間共加班了880小時,但最後只獲發300小時共1.35萬元加班費。他正打算向勞資審裁處申請追回其餘2.6萬元欠款。
協會主席李麗貞表示,銀行部門會定下各種管理指標,包括部門開支,管理層為免超標,因此不批加班費,員工唯有啞忍,但她認為這樣做只會造成惡性循環,影響員工士氣和表現,對公司無好處。協會要求銀行管理層正視,並呼籲員工要保存加班紀錄及向工會投訴,工會又建議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確保員工不會無償加班。
律師﹕或違僱傭條例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昨出席活動時表示,期望銀行遵守合約精神,又呼籲員工如遇不公平對待,可向勞工處求助。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副會長王吉顯律師認為,加班費屬僱員薪津,銀行拖欠加班費可能涉及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違反僱傭條例。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上月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300名銀行員工,85%受訪者表示要超時工作,平均每日2.5小時,當中四成人每日工作長達12小時。
調查發現,94%受訪者表示現職銀行設有加班費制度,但只有5%可直接取回加班費,15%以補假代替,餘下31%表明不批,19%表示不敢申領,30%表示要由主管批准才可領取。
前僱員擬入稟追討2.6萬
Y先生在本港一間銀行任職4年,數月前離職,他表示最初擬申領加班費,但同事表示主管不會批准,因此從未申領。他自行記下加班時數,離職前向人事部提出,任職該公司期間共加班了880小時,但最後只獲發300小時共1.35萬元加班費。他正打算向勞資審裁處申請追回其餘2.6萬元欠款。
協會主席李麗貞表示,銀行部門會定下各種管理指標,包括部門開支,管理層為免超標,因此不批加班費,員工唯有啞忍,但她認為這樣做只會造成惡性循環,影響員工士氣和表現,對公司無好處。協會要求銀行管理層正視,並呼籲員工要保存加班紀錄及向工會投訴,工會又建議立法制訂標準工時,確保員工不會無償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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