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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兩女童性交 保良局導師勢判監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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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06日 06:35
2012年01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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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保良局庇護工場導師在網上認識兩名15歲女童,交換電話後相約外出,協議以400至1000元「援交」。警方後來派臥底拘捕導師,並在其家中電腦搜出其中一女童的46幅色情照。導師昨承認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已明言會判監。


被告羅玉麟(32歲)沒有案底,讀至中五,他原被控於去年1至7月控制15歲女童Y賣淫,但獲控方不予起訴。他承認5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姚勳智指罪行嚴重,將判處即時監禁。被告還押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索背景報告。


電腦藏事主色情照

案情指,被告去年初透過MSN認識當時僅15歲的女童X及Y,交換電話後相約兩人外出,X曾向被告透露只得15歲。X由去年3至6月,三度與被告在荃灣工廈一個樂隊工作室性交,每次收取400至500元;被告另於去年1至2月,帶Y到工作室及酒店性交,每次給她1000元。


被告於7月19日在工作地點被捕,警方在其天水圍住所的手提電腦發現46幅相片,清楚顯示Y的乳房及生殖器官,警誡下被告承認與X性交,但否認知悉X年齡,他又指涉案相片是由網友轉發給他。


【案件編號:DCCC10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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