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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視監製超速 自揭工作辛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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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1日 06:35
2012年01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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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視節目《亞洲星光大道》的已婚監製謝松軒,日前超速駕駛,他昨日認罪時被揭過去有多宗交通案底,求情時大爆在亞視工作的「辛酸事」,指公司新老闆上場後,工作量繁重但人手緊絀,當時為趕返公司工作而超速。但裁判官寄語「快唔代表可以平步青雲,要有命享先得」,終判其罰款1.5萬元及停牌15個月。


爆公司工作多人手少

報稱任職導演的被告謝松軒(38歲),昨承認超速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等共8項交通罪行。案發去年11月8日凌晨近1時,他在大埔吐露港公路上以時速148公里行駛,該路段的標準時速為時速100公里,故被正執行反危駕行動的交通警員拘捕,警誡下他向警員表示「畀次機會喇」。據了解,當晚謝正在回公司的路途上。


庭上揭露謝至少有6次超速、不小心駕駛等交通案底。沒有律師代表的他昨自行求情,先自認「衰仔」,指「我應該被罰嘅」,再大吐苦水爆公司新老闆上場後,其工作量繁重,身為電視台監製的他,要製作多個特備節目,但僅獲一名同事協助。他又指自己過去的交通案底,部分也是由於趕回公司工作而犯下。


庭外稱超速無關工作

惟被告在庭外坦言,今次超速與工作無關,他當晚只是欲將車泊回公司,但公路上有「飛車黨」令他心煩意亂,才超速犯事。


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被告短視,又指他家中有七旬母親、在有線電視任監製的妻子及4歲兒子,叫謝「諗下家人」,「寧願畀你撞死,都好過撞跛、撞癱,費事累人!」判他罰款1.5萬元及停牌15個月。裁判官又訓斥被告「快唔代表可以平步青雲,要有命享先得」。


【案件編號:FLCC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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