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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時近歲晚,警方發現水貨客有上升趨勢,前日與多個政府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在水客集中地點上水港鐵站和彩發街晉科中心一帶搜查,拘捕44人,包括43名內地人,另有一名港漢涉僱用內地人當水客被捕,行動中檢獲約230萬元貨物。警方高調宣布「功績」後,本報記者再到該兩處採訪,港人水貨客堅稱以合理合法行為賺錢,斥傳媒報道「阻人發達」(見另稿)。
被捕者包括24男20女,年齡介乎19至55歲,當中43人持雙程證來港,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和「非法受僱」被捕;另一55歲本港男子疑為負責分貨的頭目,並以數十至200元日薪僱用內地人走水貨,他涉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被捕。
內地已修例 水客三被截可囚
根據本港法例,港人在境內分貨並不違法,但內地去年5月起已修例,水貨客一年內若第三次被截獲,即會被刑事立案和拘留,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繳付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逃稅金額。
上水分區助理指揮官駱振基表示,上水港鐵站外的彩園邨和彩發街經常聚集大批水貨客分配貨物,不僅滋擾公眾、影響環境衛生,更牽涉非法勞工的問題,已多次收到投訴,故前日聯同勞工處、食環署、入境處和海關展開「風沙行動」。
檢值230萬iPhone紅酒
除拘捕44人,行動亦檢獲貨物共值230萬元貨品,包括iPhone、iPad和400支紅酒白酒等。駱振基指出,水貨客以螞蟻搬家方式,在上水站外分貨,乘火車過關後再往指定地點交貨,近年當局與內地合作加強執法,2010年10月至今共拘捕79名水貨客,75名為內地人,4名為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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