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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油尖旺京士柏選區8名沒投票的選民涉「種票」昨提堂,他們分別報住旺角3幢相鄰大廈共4個單位,實際卻來自深水埗、將軍澳、沙田、元朗等。其中4名不同姓、不同住的被告卻報住同一單位。
被告分別為張宇瀚(21歲,學生)、雷思國(41歲,東主)、劉靜雅(34歲,家庭主婦),程德浩(30歲,營業員),他們涉報住豉油街富達大廈一單位。李浩賢(27歲,財務顧問)涉報住同層另一單位。至於鄧敬宜(59歲,小販)、李建源(53歲,無業)、江水田(51歲,小販)則分別報住通菜街鴻光大廈和鴻輝大廈。
各人被控在選民登記中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以及罔顧後果作出不正確陳述的交替控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提堂,等候廉署進一步調查。各人分別准以1000至2000元保釋,其間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232-5/12】
被告分別為張宇瀚(21歲,學生)、雷思國(41歲,東主)、劉靜雅(34歲,家庭主婦),程德浩(30歲,營業員),他們涉報住豉油街富達大廈一單位。李浩賢(27歲,財務顧問)涉報住同層另一單位。至於鄧敬宜(59歲,小販)、李建源(53歲,無業)、江水田(51歲,小販)則分別報住通菜街鴻光大廈和鴻輝大廈。
各人被控在選民登記中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以及罔顧後果作出不正確陳述的交替控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提堂,等候廉署進一步調查。各人分別准以1000至2000元保釋,其間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CCC2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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