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和鄉事派就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各執一詞,多名鄉議局成員建議孤注一擲,控告政府違反《基本法》,損害原居民權益,並指就算不建「魚池」,也要節省二三百萬打官司;有人又提出發動鄉紳「反到政府無籌碼」,「臨選舉反,投票又反,唔亂搞到亂」。主席劉皇發坦言,法律勞民傷財,傾向透過行政手段和磋商解決。
指建少個「魚池」省百萬打官司
鄉議局昨討論僭建問題。屏山鄉委會主席曾樹和認為,理順小組「無用」,建議發動鄉紳「反政府」,「講又死唔講又死,不如反啦,臨選舉反,投票又反,唔亂搞到亂……反到政府無籌碼」,獲不少鄉紳和應。
屏山鄉事委員會首副主席兼塘坊村村代表鄧達善,提出與政府打官司,「輸贏都有個了斷」。劉皇發反問鄧,打官司動輒千萬元,「鄉議局邊有錢」,鄧回應說﹕「點會無錢,最多唔起魚池,節省二三百萬。」
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贊成建議,認為應將日後出售九龍塘舊鄉議局地皮的收入(約1億9300萬元),撥出1000萬作訴訟。
會議最終通過一筆25萬元撥款,聘請大律師就村屋高度限制會否損害土地業權人和原居民的合法權益,作法律諮詢。劉皇發會後表示,法律勞民傷財,傾向透過行政手段解決。他指鄉議局一直和發展局保持溝通,又說接受政府對丁屋僭建物的執法,只是認為沒法例限制高度和面積的「舊契」村屋的僭建物,應有商量餘地。
梁:不應以核心價值換選票
另外,兩名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昨再就僭建問題針鋒相對。對於唐英年指要「以和為貴」處理僭建,梁振英不點名反擊,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有人用核心價值換取選票,相信不單是我,整個香港社會都會十分失望」,又表明不會用「人性化」、「和諧」方式處理法治問題,「香港、九龍、新界只有一套法律,沒有三套法律」。
唐:林鄭有責任執行政策
唐英年拒評梁的言論,稱任何人都有言論自由,但重申法治是本港成功的基石,他會不惜一切捍衛。被問及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強硬處理村屋僭建,會否與他提倡的「互諒互讓」精神有出入,唐稱,林鄭月娥有責任繼續執行政府已拍板的政策,認為這是負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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