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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大前外科學系主任黃健靈涉嫌隱瞞女下屬挪用公款、以公款支付家傭及做假帳案昨續審。港大財務處長供稱,校方一直有向涉案「醫療技能發展中心」(下稱「中心」)提供人手及撥款,亦強調港大有份合資營運,以反駁黃健靈日前指中心「唔關港大事」。
黃曾指「唔關港大事」
港大財務及企業管理處長林炳麟昨續作供,指中心是由港大、醫管局及賽馬會合作營運,除每年獲醫管局撥款150萬元作職員薪金,以及中心部分收費課程外,亦會由被告黃健靈(71歲)管理的外科學系非公帑戶口撥款,再經港大的財務處批准,以贊助中心活動。
林炳麟指出,港大臨牀教授獲准每周一次於瑪麗醫院看「私家症」,醫管局收取當中25%收入,其餘交由港大並注入非公帑戶口,作教學及研究用途。惟近年來私家醫生收入水漲船高,港大醫學院教授因此「跳槽」,港大於2008年起便跟隨中大規定,將最多37.5%收入分予臨牀教授,林稱資助中心金額將會減少。
至於中心的帳目戶口,林炳麟稱由於戶口並非以港大名義開設,故並非由財務處管理。控方案情透露,醫管局余姓職員一直要求被告呈交中心近年財務報告不果,遂於2008年4月向財務處要求索取。被告多番推搪,事件最終驚動大學核數委員會,要求索取更多中心的戶口資料。被告於同年9月提交帳目,但全不符要求。
多次拒交財務報告
同年6月,被告與林協議,將中心戶口350萬元餘款交回港大,希望中心戶口「完全問責及透明」。林一直以為被告管理中心戶口,但後來才得悉戶口原來是由被告行政助理陳秀紅管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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