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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單騙1.5億貸款 主腦妻囚7年3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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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9日 06:35
2012年01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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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腦公司東主串謀妻子及其姐夫,半年內以假單據,向14間銀行申請貸款301次,騙取逾1.5億元貸款。女被告被裁定14項欺詐罪名罪成,昨判囚7年3個月。辯方求情表示,女被告犯案為協助丈夫,罪責較為輕微,刑罰應可相應減輕,不獲法庭接納。


14銀行批301次貸款

女被告何惠貞(44歲)沒有刑事紀錄,曾任職會計文員。辯方求情表示,何是盡責的家庭主婦,與丈夫1994年結婚後育有一女,現年14歲,何一直盡心照顧女兒。辯方又指出,何在事發後已破產,盼獲法庭輕判。


事發於2007年1月至7月,女被告與丈夫梁志強(44歲)開設電腦公司,假扮向女被告姐夫許普強(50歲)所開設的公司購入電腦,其間梁製造假單佯稱與許的公司交易,並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14間銀行先後批出多達301次信用狀貸款,涉款1.5億元。何負責協助為貸款簽署擔保書,以及偽冒公司董事決議書等。


法官指出,涉款其中逾2000萬元被告無法清還,而中信嘉華銀行及工商銀行損失共逾600萬元。


佯稱向姐夫公司買電腦

法官強調,案件乃嚴重罪行,雖然沒有判刑指引,但上級法院表明,銀行向客戶批出貸款,依賴對客戶的信任,被告犯下欺詐罪,涉款數款額巨大,即使無案底亦未輕饒,故決定判囚7年3個月。


兩名男被告梁志強及許普強早前已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被判監8年3個月及7年3個月。


【案件編號︰HCCC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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