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修車誘女生性交 司機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9日 06:35
2012年01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以修車為由誘中五女學生性交的貨車司機,昨被裁定以虛假藉口促致另一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成。


法官斥被告以謊話及金錢威迫利誘,令少女與他性交,同時亦指事主貪心又愚蠢,竟相信性交可有助修車,但在被告的金錢利誘下,事主仍願意脫衣服、為被告手淫等。


已婚並育有一4歲女兒的36歲被告黃嘉奇,昨在犯人欄聽取裁決時,看見在觀眾席的家人時不時拭淚,神色悲傷。


官指事主貪心愚蠢

法官指出,被告稱性交可修車的理由全屬謊話,而事主竟相信,形容她實在愚蠢及傻,但相信事主初時願意聽從被告要求,脫去衣服至全裸、手淫等,與她出於貪心不無關係;被告後來不斷「加碼」,以更多金錢向女事主作更進一步要求時,對方亦一一接受。


但法官認為,事主從未有過性經驗,故不欲與被告性交,但被告再次撒謊,又利用事主思想簡單、容易被騙、被利誘的特質,謊稱事主需與他性交,他才有力量載事主回家;又一度指車門未能開啟等,令被困車內3小時、急於回家的女事主終答應性交,故裁定被告非法性交罪成。案件將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974/11】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