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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四涉非禮 父母拒人事擔保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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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19日 06:35
2012年01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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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先後三度在小巴猖狂非禮少女的16歲富家子,早前甫獲寬待判處感化後,日前又涉「手痕」在港鐵車廂內非禮15歲少女。昔日一度以身體為愛兒擋記者鏡頭、要暫停工作全職照顧愛兒的富家子父母亦「無眼睇」,拒絕為兒子人事擔保,決心要兒子還押嘗鐵窗滋味。


16歲的被告鍾雋弘似乎未有珍惜裁判官早前給予他的機會,他再被控於本月16日,在港鐵金鐘站車廂內非禮一名15歲少女,暫毋須答辯,控方本申請案件押後3周,但裁判官終決定押後至本周五再提堂,以索得法律意見,屆時將考慮案件是否需要以視像會議作供。


或於獄中過新年

被告的父母昨亦有到庭,並耐心由早上9時半開庭,等待至4時許案件處理完畢方離開。辯方昨原欲為被告申請保釋,惟過去多次袒護愛兒的被告父母,表示不願意付保釋金為被告作人事擔保,故被告最終被還押。如周五案件再提訊時,被告仍未能擔保外出,隨時要在獄中過新年。


被告曾於去年9月28日及10月18日,在銅鑼灣蘭芳道往渣甸山及跑馬地方向的小巴上,非禮3名鄰座的15至17歲少女,更一度掀起對方衣服掃腰摸臀。他早前已承認3項非禮罪,本月初被判接受15個月感化,裁判官當時已強調是最後機會,故今次非禮罪一旦罪成,被告或要身陷囹圄。


【案件編號:ESCC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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