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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維園年宵連年成為盜版貨溫牀,本報記者昨到場時,發現有Hello Kitty等商標的持有人,派出便衣法律代表巡查涉嫌售賣侵權卡通產品的攤檔。他們自稱是配合海關一起行動,上前警告部分攤檔,若今日仍繼續售賣翻版貨,海關便會拉人收貨。
可罰50萬囚5年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售賣冒牌或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和監禁5年。
持有Hello Kitty、My Melody、Keroppi等熱門卡通商標的日本Sanrio公司,派出至少兩名便衣,手持一疊商標圖案到維園巡查核對。他們邊走邊指點攤檔,教記者分辨「老翻」和正版﹕「好多揮春、公仔都是盜版,但那些氫氣球基本都是正版。」他們見到一攤檔售賣印有My Melody圖案的貨品,即上前向負責人發出警告,要求對方立即下架。
今年發現的侵犯Sanrio版權個案暫時只有4宗,「比去年10多宗減少了很多,因為這幾年跟海關抓得很嚴」,但他們都留意到新興的Angry Birds卡通公仔,已晉身盜版商「最紅」的寵物,「確實是好多Angry Birds盜版,我知道很多其他商標持有人會派人來巡查,但不知道是否包括他們」。
根據法例,未得商標擁有人同意,而仿製該商標或仿製極相似其商標的產品,存心欺騙,即屬犯罪。律師黃國桐表示,只要發現有人抄襲註冊商標,用於製造任何貨品,執法機構即可引用上述條例拘捕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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