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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員懷孕遭歧視索償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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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20日 06:35
2012年01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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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製作刺繡徽章廠商的女助理採購員,疑因懷孕被經理批評衣著及為難,至產假後復工首日更即遭解僱。她日前透過平機會入稟區院,控告公司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1.4萬元收入損失及道歉。


復工首日即遭解僱

原訴人為鍾倩兒,被告為經營精美電腦機繡印花廠的鄒一藝。記者昨致電涉案公司,一名女職員指鄒一藝昨日起休假,聲稱公司已「搞掂咗」本案,不解為何再有入稟。


入稟狀透露,原訴於2007年5月入職公司,任職助理採購員,月薪9000元。由於她表現稱職,翌年3月即獲加薪至1萬元。她於同年11月向被告呈交懷孕證明書,公司負責會計的辦公室經理鄒女士開始對原訴態度轉差。


多次被批評衣著

鄒女士於09年2月兩度無理責罵及為難原訴。同年6月30日,鄒女士多次批評原訴及膝連身裙衣著及責罵她,並以有同事投訴為藉口,威脅向原訴發警告信。至於被告鄒一藝,則指原訴於5月以發出給客戶的電郵有錯為由指摘她。


原訴於7月9日至9月16日放產假,復工首日即遭鄒女士以工作表現未如理想,遭即時解僱。原訴感到焦慮徬徨,一段時間失眠和情緒低落。


【入稟編號:DCEO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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