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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定位 警區分得清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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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28日 06:35
2012年01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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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警務督察協會會長曾昭科表示,警方內部的《警察程序手冊》以GPS定位詳細劃出每個警區的負責區域,故不會有分區不清的問題。


「河水不犯井水」指屬誤解

對於坊間有說法指警區是「河水不犯井水」,就算只是相隔一條馬路,甲區亦不會處理乙區的案件。曾昭科直指這是錯誤理解,警方向來以迅速處理案件為首要考慮,先由最方便接手案件的警區初步調查,再交負責分區處理。


以今次馬鞍山郊野公園山上發現屍體個案為例,因馬鞍山警區的警員可最快抵達現場,故會先交由該警區處理;日後若證明不屬該區管轄範圍,才會轉介往負責警區接手。他補充,如涉刑事案件,初步接手的警區會先完成現場蒐證,把資料交接手警區跟進。若有灰色地帶,例如案發地點不清晰,則由涉事兩區的總督察協調,不存在互相推卸或因「報錯區」而延誤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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