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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保障基金定案 賠償上限維持100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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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1月31日 06:35
2012年01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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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公布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的最終建議方案,建議將保障範圍擴大至中小企及業主法團,至於賠償上限則維持100萬元。對於香港保險業總工會建議將保障上限提升至300萬元,政府認為不可行,指100萬元賠償額足以應付約90%人壽保單所引致的申索,認為已恰當。


足應付九成人壽保單申索

政府去年3月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成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當保險機構財困倒閉時,可向受保人提供賠償,申索額上限為100萬元。諮詢期於去年6月屆滿,政府昨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已制訂最終方案,內容與諮詢文件建議大致相若。


政府強調須在保障基金的所需成本和提供保障之間求取合理平衡,建議的100萬元賠償上限,已足以應付約90%人壽保單所引致的申索,以及約96%非人壽保單所致的全數申索。若增加賠償限額,會導致預定的基金金額大幅增加,需上調徵費率。


政府表示會着手草擬新法例,以設立保障基金,目標是在2012/13的立法年度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最快可於2013/14年度設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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