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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旺角警署2008年發生警員誘騙多名女報案人到警署強姦及非禮醜聞,其中一名現年22歲的女事主早前入稟高院,向警務處長索償逾百萬,案件昨提訊。女事主一方透露她至今情緒仍受困擾,未能在期限之內準備證人誓章而要求延期,聆案官則希望雙方能庭外和解。
索償百萬未備證人誓章
19歲女事主當年因遺失銀包而到天水圍警署報案,卻在同年11月24日被警員梁禮仲誘騙到旺角警署內強姦。聆案官早前原批出98天讓原訴一方準備證人誓章,但其代表律師昨表示,由於事主仍有抑鬱、憂慮及情緒不穩,至今未能替她準備證人誓章,最終聆案官多批出56天,同時亦要求原訴一方於6月6日前向法庭交代調解進展,明言希望案件可透過調解解決。
梁禮仲於09年在高院被裁定3項非禮、1項強姦及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2年。
【案件編號﹕HCPI559/11】
索償百萬未備證人誓章
19歲女事主當年因遺失銀包而到天水圍警署報案,卻在同年11月24日被警員梁禮仲誘騙到旺角警署內強姦。聆案官早前原批出98天讓原訴一方準備證人誓章,但其代表律師昨表示,由於事主仍有抑鬱、憂慮及情緒不穩,至今未能替她準備證人誓章,最終聆案官多批出56天,同時亦要求原訴一方於6月6日前向法庭交代調解進展,明言希望案件可透過調解解決。
梁禮仲於09年在高院被裁定3項非禮、1項強姦及1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2年。
【案件編號﹕HCPI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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