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患有紅斑狼瘡症的女子,被無牌女中醫診斷有胃痛及有毒素,經針灸及服藥後,右腿即起水疱,最終留下疤痕。中醫早前已承認無牌行醫罰款5萬元,涉案事主民事興訟向中醫索償,追討收入損失及醫療費等近25萬元。
患紅斑狼瘡求醫
案件昨於區院開審。原訴人陳施穎(20多歲)供稱,她案發前全身感到關節痛,家庭醫生丁家柱懷疑她患上紅斑狼瘡症。經朋友介紹,她在2007年11月26及27日向被告曾佩粧(58歲)求醫。被告聲稱她多吃煎炸食物有毒素,於其肚上放下一發煙木盒,右腳則進行針灸,並開服藥粉,聲稱可「增加抵抗力」,其間陳表示右腳灼熱及麻痺,並有青瘀色疤痕,曾卻指是毒素。
施針後瘀青 被告稱毒素
陳兩度向曾求診後,卻獲發「鄭偉強中醫師」單據,而非以被告為名的單據,上有另一被告三和堂中醫藥經絡保健有限公司印章。她其後感到喉嚨痛、口腔潰瘍、發燒及右腿起水疱,遂向丁求診,但右腿傷口仍未癒合,共有5處疤痕,肚上亦有5處疤痕,現只能穿褲及感痕癢。
浸大中醫藥學院講師彭增福證實陳右腳灼傷,認為她案發時正值紅斑狼瘡活動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PI2692/09】
回應 (0)